第一篇:学生管理与安全协议书
学生管理与安全协议书
为了强化校规校纪,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自护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并切实遵行。
一、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学生在校期间有义务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全面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
二、学生应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学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免责: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造 1
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六)、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七)、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八)、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自行离校发生的;
(十)、因家庭问题的诱因而引起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伤害的;
(十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二)、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三)、构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为侵害的;
(十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十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学校维护学生合法的合法权益。
因学校重大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损失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六、学校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处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对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和补偿。
七、学生家长(监护人)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八、非走读不住校的学生,应当与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亲友共同居住,监护人承担该学生离校后以及非行课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关责任,教育学生不得参与非法出版组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酗酒、赌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斗殴、拉帮结派、出入网吧等到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学校杜绝外出租住房屋,自行租住房发生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九、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组织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同上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禁止组织有可能发生危险和意外的活动。
十、学生非因学校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参加教学实验,包括微机课、实操课、实训课,应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纪律。因学生违规违纪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疾(伤)病、意外性伤病须立即抢救治疗而家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视为监护人委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其民事代理人,在抢救等到有关文书上签字,其法律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学生出现突发性疾(伤)病、意外性伤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
十三、本协议适用于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在籍学制年的学生。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各执一份,签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本协议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
第二篇:学生管理与安全协议书
为了强化校规校纪,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自护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其家长)与学校各自的责任,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甲:****学校。乙:监护人****学校部级班学生的家长 ),双方共同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并切实遵行。
一、学校尊重和保护学生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学生在校期间有义务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全面学习,全面发展,奋发向上。
二、学生应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学校管理。
三、学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政策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学生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免责: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六)、学生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七)、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八)、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九)、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中午自行离校发生的;
(十)、因家庭问题的诱因而引起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伤害的;
(十一)、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二)、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十三)、构成犯罪或由于犯罪行为侵害的;
(十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十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学校维护学生合法的合法权益。因学校重大过错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损失的,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处理的过程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
六、学校有义务协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处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学生的损失事宜。对由此发生的医疗、抢救、交通等临时性费用,学生及其家长有义务支付和补偿。
七、学生家长(监护人)有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篇:学生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生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结合幼师班实际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l、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能力的教育培养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2、严禁打架斗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失)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原因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
3、通校学生凭出入证进出校门,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学校严禁学生翻越校园围墙或从其他非校门处出入学校,凡翻越学校围墙或从非校门处出入学校造成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主要责任。
7、幼师班学生由于学习特长需要,在正常上课或上自习期间需请假在外上课的,需要家长或监护人亲自请假并负责请假期间学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出现问题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请您继续关注WWw.)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签字一次,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坐车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管理协议书
坐车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坐车学生家长与车主安全管理协议书》
家长要经常关心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安全、自保自护,对学生坐车往返提出严格要求;严禁学生乘坐报废客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确保坐车安全;家长要督促学生准时到候车点并保持良好的候车秩序;学生病、事假要及时与司机取得联系,以免延误发车时间。
车主要增强安全行车观念,增强安全管理责任心,能为学生安全着想,并做好全程安全管理;必须按行驶证上的核定载客数载人,严禁超员超载,严禁无证驾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或争道抢行;通过路口或繁华路段应减速慢行;在运行期间,要将学生全部送到学校,不能让学生随意滞留在车上或中途离车不进学校;做好运行中对学生的管理,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将头、手露出窗外;严禁出现迟到现象;由以上因素造成学生人身健康损害的,出现事故的,车主要负全部责任。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14年1月15日。
此协议
学生家长:学生:车主:
签字时间: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五篇:写生教学安全管理校方与学生签订的保证协议书
写生教学安全管理保证协议书
本次参加省外的江西婺源《写生实践课程》,由于地理气候、教学形式、居住环境、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改变,学生由原来日常在校有各种安全保护环境的校园里学习与生活,突然转变到一个情况多变、陌生复杂的地域去生活和学习,容易出现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和缺乏。在新的环境下,容易忽视自身安全,粗心、麻痹、大意对自身的行为考虑不足,出现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写生实践课程的顺利进行,加强同学们的安全教育和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与任务,同时也希望学生家长能配合学校,重视学校的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共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协议保证书,如下:
我自愿遵守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纪律规定》的基础上,同时接受如下外出写生相关纪律和要求:
一、在外写生期间,重视学校安全性教育与管理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相关管理,服从各种教学规章与纪律要求,上课时间,绝对服从老师以及相关班干、单位小组长的安排与管理。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二、写生教学课堂教学期间,不擅自单独行动,一定跟随组长到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完成作业任务。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处理,及时通知老师与班干等同学。在外发现身体不适,主动与班干部以及同住的同学说明情况,及时跟老师取得联系妥善解决突发状况。
三、未经教师同意不单独外出,如:单独到基地小镇以外的地方去购物、爬山、游玩等。夜间不单独行动,超过熄灯睡觉时间,不再外出,在基地周边闲逛至少有两人同行;不在湖边、河边、桥边单独玩耍,长时间逗留。当地小桥可能会有年久失修情况,不许倚靠当地的任何桥身栏杆,以免出现危险;不擅自下河划船、戏水,游泳、洗衣等可能会有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男女同学,不在异性寝室长时间逗留,不得在异性寝室洗澡、留宿等。晚上按时就寝,早上按照规定时间起床,不得随意请假。午睡和夜间睡觉时间不大声喧哗。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贵重物品,如有贵重物品,提前跟老师说明,寄存基地安全的地方,不随意拿取同学的私人物品。如果爬山一定要有老师在场。
五、搞好与老师、同学、基地的人际关系。在外面同学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增强同学之间友谊。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团结气氛。不主动闹事,打架斗殴。在外尽量做到主动息事宁人, 不做违纪违法行为的事。住店期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拿取酒店的物品。住宿期间,不损坏酒店公物,对物品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注意自身饮食卫生健康,不随便在农家小店购买本地食品,注意观看食品保质日期。在野外未经允许不得摘取农家水果和私拿农家生活用品等。当地旅游品、等所谓的历史文物,都是由当地“造旧厂家”制作,如果不懂,不要购买贵重文物,以免受骗上当,损失钱财。旅游区,如果需要购买商品一定要货比三家,以免后悔,切记!
本人承诺遵守以上规定,如因违反规定出现安全问题一切责任自己承担。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名:艺术()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装饰工程系
201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