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情况汇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市科技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在科技项目、研发平台、成果保护、科技金融等多个方面加强科技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实现了科学技术防风险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有效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风险的主要措施
对于科技领域的风险,经过认真分析和识别,紧紧抓住对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重大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其最终目标是把科技创新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支撑我市总体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1、掌握核心、自主创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目前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关键技术都在国内,前沿技术研究也都是与国内院校或科研团队合作,总体技术风险可控可防。同时我们自2017年开展研发投入攻坚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尤其针对部分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而产生的被卡脖子风险,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支持,同时推进市级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鼓励企业建立核心技术保密制度,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关键核心技术有条件参观等措施有效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目前我市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平台20个,市级以上创新人才和团队*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了*家,每年研发经费投入达到*亿元,为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2、严密监控、防微杜渐,加强科技项目风险防范。一是严把科技合作审核关。立足自身职能,在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对涉及对外科技安全和存在有重大风险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严格监控和全过程监控,尤其是对申报国家、省、市项目材料进行认真甄别,严格把关,落细落小,防止发生重大风险安全事件;对发现企业存在有技术泄露风险的信息、材料和资料等责成企业收回严格保管,绝对保密,谨防技术泄密,目前没有发生过一次技术泄密事故。二是严把科技项目立项关。加强科技研发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的改革,制定了《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遴选办法》,市级科技项目在科室初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增加了现场考察程序,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考察。班子研究讨论时,把专家评审结果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对于现场考察发现的虚假项目、不实项目予以一票否决,确保项目质量,防范科技项目资金风险。
3、加强保护、完善制度,切实保障科技成果不外泄。一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维权援助热线电话,出台《*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暂行)》,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形成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持续高压态势,全市范围假冒、冒充专利产品上柜率低于1‰,假冒专利案结案率100%。二是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出台《*市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意见(暂行)》,促进我市专利代理行业规范有序,提升了我市专利代理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完善科技成果登记的规章制度。起草修改《关于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的通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及时登记备案,确保资料完整和规范。
4、废旧立新,强化监管,有效推进我市“科贷通”业务。针对2014年建立政企银融资平台存在的偿还风险,及时终止与建设银行的后续业务,收回了保证金821万元交回市财政,暂停新增贷款,适当压缩续贷额度,逐年收回贷款。同时又新成立省科贷通融资担保业务,引入中国银行和专业融资担保机构市国信担保公司营运管理,不断降低风险承担比例,政府部门风险承担从市科贷通成立最初的100%,到引入国信担保之后承担87.5%,再到新成立的省科贷通承担25%,不断降低我市科技风险保证金的风险承担比例。自2019年下半年启动以来,省“科贷通”共计筹资*万元,按照1:10比例可放贷*万元,目前已为我市*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万元资金助力。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科技风验防范基本规则和基础知识,提高大家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能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创新现状开展走访调研,认真梳理排查科技领域任务风险隐患,梳理出“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形成风险隐患台账,制订相关应对措施。
二是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持续关注与预警,建立重大科技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社会公众科技意识的培养,扩大科技惠民的覆盖面,缩小数字鸿沟,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加强协同应对。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有效防范科技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