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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策划合同

时间:2023-12-14 20:17:25
代理策划合同12篇[本文共24526字]

代理策划合同12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策划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策划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xx花园城项目)将 车位、商铺、别墅交付以及客户开放日活动委托乙方进行策划、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客户开放日及交付 活动进行策划、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

1、方案策划

乙方应对本次活动进行策划,并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

2、物料采购

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3、活动执行

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

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捌佰元整(¥72800.00 ),

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策划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清单中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活动执行方面的工作,活动结束后,经甲方确认合格,乙方开局活动服务费发票给甲方,甲方需于合同签订日起),顺延9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结清活动费用72800.00元,大写 柒万贰仟捌佰元整。如逾期,按本合同《第四条款·第二节》执行违约责任。

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做出补充或修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计划,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于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将执行周期予以合理顺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料、演出、表演等,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执行相关工作,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

4、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表演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含乙方表演人员)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无权向甲方索取物料、人工等相关支出费用。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将执行周期予以相应顺延。

3、上述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甲方所有,即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包括且不限于背景板、喷绘布等)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保密

1、双方为执行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明确说明其为公知技术的外,均构成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2、双方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上述商业秘密,也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利用该商业秘密。双方承诺,本保密义务延及其员工,任何一方员工违法本保密义务的,该方同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免责声明

出现下列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瘟疫、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双方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的事情或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2、甲方不正当使用项目产品导致自身及他方损失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到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壹式 三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策划合同2

甲方:

乙方:

本着精诚合作、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 系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授权期限

兹有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 项目在 省 市(县)的采编代理商,授权期限为220xx年月日止。

二、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实体,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此处隐藏22025个字……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策划合同12

甲 方:四川省加鑫投资有限公司

乙 方:广元市众恒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丙 方:剑阁县剑门关驿栈处置工作组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独家营销策划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有关事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各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丙方作为剑阁县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处置监督机构,监督该项目销售、还债等所有经营活动。对甲、乙双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活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处置甲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调、处置营销过程中非法干扰与矛盾。

2、监督甲、乙方合法招商、宣传、销售,协调处理乙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矛盾,监管甲、乙双方将所有回收款项进入指定的账户,按锁定债务支付款项。

3、监督甲、乙方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和本补充协议履行职责与义务。

二、代理期限:20xx年4月30日-20xx年9月30日。

三、目标任务考核:

1、20xx年8月30日前为宣传、招商推广期。

2、20xx年10月30日开盘未完成3000万元,甲方扣除广告费及佣金以每3个月完成800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3、广告费实行报销制,即乙方先垫付甲方按季度结算,其报销金额不超过已实现销售总金额的1.5%。乙方经营产生的广告费、代理佣金、溢价分成须出具发票,经甲方核实,报丙方批准支付。

4、甲方每季度结算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扣留总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如未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的保证金不予支付给乙方。如完成销售任务,该阶段保证金,考核期结束10日内甲方同意丙方批准一次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1、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销售受阻占用的时间,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受阻时间,扣除不计入考核时间,相应期间顺延。

2、为确保债务能足额清偿,甲、乙双方原初步确定的销售底价,商业每超出500元/㎡、结算底价在原底价基础上加上500元/㎡结算溢价分成。住宅每超出200元/㎡、结算底价就加上200元/㎡结算溢价分成。

3、项目代理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面积达90%,招商入住率达商业销售面积70%,甲、乙、丙三方终止合同所有义务。

4、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有私下压价收取回扣或变相欺诈手段获取客户佣金或以内幕交易等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并按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五、甲、丙方抵债抵偿房源交给债主后,由乙方与债主协商代理费用,甲、丙方予以协调,抵债所抵偿房产不计甲、乙方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其代理佣金由乙方与债主重新达成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与甲、乙双方20xx年4月30日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三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监 管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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