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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27 12:33:45
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本文共4414字]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台州市统计局党组的正确指引下,局党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统计局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局党组的主体责任。

(一)转化整改成果。3月26日起,玉环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因此,我局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使党风廉政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到知人善用的同时,对干部职工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干预、约谈、报告,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理清服务思路,通过制作“工作联系卡”和推广“工作日志”等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上来,为玉环加快推进“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现代化海湾城市凝聚统计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解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分管和所在科室、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二是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的同时与局下属事业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牵头任务函告书,进一步健全了《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把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融入到具体统计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职责和责任,将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局党组坚持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领导。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票否决制。依据干部职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规定,机关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挂钩,接受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要求广大干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得以全面落实,全年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联系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梳理,新增和修订了《玉环市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玉环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具规范性与可行性,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情况报告表》。按照市纪委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事项上报平台,及时调整并更新党员干部廉政信息、中层干部廉洁档案,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服人,保证权力在制度范围内正常运行。

(四)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思路,选对人、用能人,坚持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重视和关心那些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的成长进步,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做到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打好“预防针”,贯彻执行《玉环市统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22年工作方案》,出台2018年度惩防体系工作要点,健全责任分解、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念好“紧箍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7月2日,党支部书记陈君岳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党课;8月6日,党组书记史炜荣给全体党员干部上《清正廉洁 争做合格好党员》专题廉政党课。三是扎好“隔离网”,制定规范权力清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对风险点监控、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监控的重要手段,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等行政职权,大力推行阳光工程,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重点审批事项,经分管领导和科室充分讨论研究后进一步面向社会公布,使得公开事项重点更突出、程序更简洁、政策依据更通俗明了,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四是优化“内生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通过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五是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小卡片以及与市纪委市文联联合举办“宣经普,立规矩”主题书法比赛,进一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使全局上下形成“讲纪律,守规矩”意识。

(六)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坚持不懈开展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问题自查、互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措施,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多次不定期的开展机关作风效能自查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正,防止不正之风侵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差旅费管理等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切实履行责任担当,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大局意识。站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注意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合作共事,一方面,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充分履行“一把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局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监督,做到公正办事、公平处事。

2、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坚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掌握局干部职工的所思所想所忧所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并对履职不好或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努力把各种不良倾向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花大力气解决干部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争取得到大家的理解、信任、支持和参与,形成团结和谐的力量。

3、树立服务意识。以“提高素质、改变作风、服务企业、提升统计水平”为目标,形成上下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共谋发展的良好服务风气。积极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各重点行业、企业、村居社区,调查研究我市经济发展走势,理清工作思路,研究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优化统计行风

1、抓好班子成员廉政工作。坚持“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的原则,重点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召开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专题研究、布置。认真剖析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查自省,开门见山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定期的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

2、不断提升工作作风。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当天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打造出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统计部门形象。

3、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方面,利用市纪委和统计系统内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道德教育和职业教育。通过真实案例,要求统计人员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结合实际,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另一方面,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作风效能建设,明确干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保障全局规范化运作和干部职工更廉洁、务实、高效地工作。

(三)坚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打造清廉统计队伍 

一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人事、财务、行政执法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方面遵照组织要求,由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并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自觉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八项规定”及市委各项廉政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出廉洁从政的良好表率。

二是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局党组班子成员严守法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共同协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局党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对分管科(室)、队、中心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安排学习、谈话工作,并认真听取分管科(室)、队、中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做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主动向局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推进勤政廉政工作。局班子成员坚持统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注意协调平衡两者关系,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一方面,抓牢统计业务工作,局领导分别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基层,走进统计员、调查员家庭和企业了解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意见,拓宽工作思路,对有困难的地方,在业务上给予帮助与指导,为基层解决实际难题。同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加大数据质量检查,检查教育警示和惩处并举,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统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抓好廉政教育及监督工作,局领导在局内学习会议上,开展廉政建设宣讲教育,结合正面案例与反面教材,让机关干部群众听得懂,学的会,记得清。同时,根据《玉环县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各班子领导结合分管有关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性约谈,特别是节假日以及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期,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谈心交心,督促其自查自纠,引导干部踏实干好本职工作,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三)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秉持公开透明的处事态度,有关重大事务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先进评比评选等重要事项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以各种形式进行通报、公示,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保证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做到自查自纠,即知即改,为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树立了榜样。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六讲”倡议,远离“酒局”、“牌局”,全年无一人因以权谋私或廉洁问题受组织诫勉谈话,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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