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5月30日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打一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第一阶段,我和部分参会同志现场检查了几个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就存在的问题与相关责任地区和部门进行了交流。刚才, 区、 区、建设局、城管局分别就如何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研判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喜忧参半。一方面两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实现“双达标”。1—5月,我市空气优良率58.9%,同比2017年上升4.6个百分点,优良率排全省第七位,同比升幅排全省第三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1.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7年下降升6.1%,浓度值排全省第7位,同比降幅排全省第一,是目前为止,全省唯一空气优良率升幅、细颗粒物(PM2.5)降幅两项考核指标“双达标”的城市。另一方面,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1—5月,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1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浓度值排全省第12位,导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直较低,4月份甚至跌入全国10强“黑榜”。从监测数据来看,扬尘污染是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突出的短板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回顾近几年来扬尘防治工作,我市先后颁布执行《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连续多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市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在一线督查,市大气办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通过媒体给予曝光,特别是去年12月份,我市实施“史上最严”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易重污染作业项目实施全面停工,对非土石方阶段的项目实施严查重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整治工作的标准偏低,长效管控未能落实,扬尘管控的成效还有待提升和巩固。从近期督查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地施工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市区房屋建筑工地“三池一冲洗设备”等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好,但存在“建而不用、用而不常”的情况,硬件设备常成为摆设,并且土方、垃圾覆盖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在工地也比较普遍。交通、水利、园林绿化以及房屋拆除工程防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相对较差,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裸建”现象非常突出。二是渣土运输管理不到位。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未能得到严格执行,渣土车进出工地不冲洗、违规超载、密闭化装置不使用、沿途抛洒等现象还客观存在,夜间尤甚。三是道路扬尘清理不及时。城市道路积尘较多,特别是道路工程周边,道路积尘现象十分严重。源头固然是工地,但清扫保洁也未能跟上。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职能部门扬尘管控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和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习惯采取“宣传式”、“运动式”执法,未真正动真碰硬,造成法律、法规刚性不够,诸多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根本纠正。譬如:在对园林绿化、水利、房屋拆迁等施工工程的管控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正是由于这种松懈的管控状态,造成我市的扬尘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样的管控状态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不相匹配,与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不相适应,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不相协调,与我市生态文明名城的定位和形象极不相称。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改善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摆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为突出的位置,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信心、一着不让、果断行动,以工地、道路、裸土扬尘防治为重点突破口,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扬尘问题“零容忍”,实行全覆盖、全达标管理,通过“百日攻坚”结合“长效管控”,切实提升扬尘管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扬尘污染“点多、面广、线长”,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再加上来源众多,监管涉及到建设、房管、城管、交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因此要在监管体制上求突破,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
1、进一步强化扬尘管控责任。在此,我再明确一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交通、城管、公安、房管、水利、园林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扬尘以及渣土扬尘、道路扬尘的防治工作。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责任人,是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的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2、迅速开展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分区域、分条线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各地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扬州工作动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现场会,全面部署在建工地大排查大整改,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每个工地,建立辖区施工工地清单,逐个工地明确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在工地出入口公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扬尘管控责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在整治过程中,要逐家工地过堂排查,达不到防尘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复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充分运用停工整改、信誉等级扣分、罚款等处罚手段,营造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市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国土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抓好市直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到位后,要及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确保污染不反弹、不回潮。
3、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要求。各类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场地内除正在开挖的地面,其余裸土必须全部覆盖。取土、运土作业以及拆迁作业时必须配备雾炮车等冲洗设备,做到边施工边喷雾、洒水湿法作业,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开展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把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作为管控重点,督促其带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4、强化渣土运输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实行渣土运输闭合管理。公安、城管强化渣土运输执法检查,严禁渣土车、砂石车等超载、不密闭、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驳载、罚款、扣分并暂停渣土运输资格。建设、交通、水利、房管、园林等部门强化工地源头管控,禁止渣土车不使用密闭装置或者车辆带泥驶出工地大门,对违规放行的施工工地追究其管理责任和所有立牌公示责任人的责任,经查有2辆次以上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
5、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扩大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市区主要道路在每日两扫两保四洒水的作业的基础上,每日增加两次洒水。加大对保洁作业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推进道路深度保洁,达到“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整洁、路见本色”。
6、强化督查考核。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263”办公室,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地区、各部门扬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清单不全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提请有关方面予以问责,确保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刻不容缓,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铁的纪律,狠抓行动落实,坚决打赢这场扬尘污染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