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孙书记,县委尚书记,王县长,各位领导:
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和市委、县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本人在“严以用权”方面的理解体会和实际工作与大家共勉探讨,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对“严以用权”的准确理解和深刻认识
我利用工作空暇和业余时间,充分学习和掌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字是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依法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始终按规则、按制度正确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践行严以用权,须做到依法用权,养成按法律和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严守权力底线,力求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力求做到公正用权,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力求为民用权,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做到谋求个人利益用减法,主动为民服务用加法。我们是党的领导干部,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须树立科学的权力观,对权力心存敬畏,切实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有权不可徇私、有权不可妄为。
二、清醒认识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不足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深入学习教育和深刻的查摆问题及自我反思,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方面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共梳理出以下几方面不足之处:一是为主要领导提供参谋作用不够。我到宝清工作时间不到两个月,大部分时间消耗在掌握和摸清分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导致目前作为政府常务副县长,对县主要领导的参谋辅助作用发挥的不到位;在协调其他战线工作方面力度不够,工作中对其他战线工作支持力度不大,责任担当不足。二是在信访工作中矛盾化解得不力。在日常工作中,参加会议、搞协调等占据了不少时间,对民生领域的信访突出矛盾问题研究不够深,在农民工发生集体讨要工资时,才去研究解决,听取部门意见多,自己主动分析解决少,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得不彻底。三是基层实际情况掌握的不多。作为常务副县长,日常工作事务繁杂,抽出时间到乡镇、村屯及偏远贫困社区去实地调研较少,下基层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致使基层情况不明,有时在具体决策上摸不着头绪,思路不清。四是一些决策的可操作性不强。因自己一直在组织部门工作,自以为很了解一些国家政策方针,习惯于用相关理论和思维方式分析处理问题。但对于抓县域发展方面的工作研究得不细、工作方法研究得不透、工作思路研究得不清,致使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研究推进得不实。以上几方面不足导致“严以用权”的要求在工作中还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将岗位职责真正用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合理要求和诉求上。
三、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严守底线,依法用权。党的领导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领路人,是力行改革创新的开拓者,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要求领导干部做到法律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领导干部严守法律边界,坚持依法用权。新时期,我将从三个方面做到依法用权。一是强化法制观念。强化法制观念,要求党的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要由依靠主观意识向依照法律法规转变,做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力争做法治进程的自觉推动者,在依法办事中探索执行法律法规的新做法、新经验,着力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秩序。二是把握好权力边界。领导干部的权利不是个人的,而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党纪国法约束的。这要求领导干部要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权。我将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推动各项工作,杜绝为官不为。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办事,自觉用程序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学会以法律的手段开展工作,依照法律进行科学决策。努力做到决策主体要合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避免越权无效决策;决策内容要合法,不与法治精神相违背,不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不与权利义务相矛盾,不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冲突;决策程序要合法,按照法定程序决策,该听证的要听证,该审议的要审议,该表决的要表决。结合实际工作,由于我分管和联系公检法等单位部门,学习法律和依法用权显得尤为重要,我将虚心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业务骨干学,并做到学以致用,为开展工作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坚守公正,阳光用权。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保证,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有效途径,更是防止腐败的必由之路”。新常态下,我将从三个方面做到阳光用权。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置于群众的视线内:一方面,告知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另一方面,告知群众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以便接受社会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全面清权、简政放权、依法确权、公开晒权、规范用权几个方面入手,做好权力清单制度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权力公开,以强化政府的内部监督。二是重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就要秉公忌私,让公正的阳光普照人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现阳光用权,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做到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规范性;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广泛性;打造监督平台,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结合实际,由于常务战线分管老干部局和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中我将重要工作决策向县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征求班子成员和老干部意见、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监督,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恪守宗旨,为民用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动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将恪守为人服务这一最高宗旨,用手中权力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一是树立注重实效的宗旨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为官追求,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将秉承殚精竭虑、勤政不息的精神,时刻牢记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为群众创造利益为导向,真抓实干,并于实干中求实效、见实效。将工作实效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力求让群众认可,让百姓满意,让人民受益,以实现我们的为官追求。二是树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观。想要保证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要做到权责一致。权责一致意味着权利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必须按照权利的大小来界定责任范围。做到权责一致,处理好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处理好眼前责任与长远责任的关系,处理好向党负责与向人民负责的关系。三是树立为民用权的权力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为官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过程正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付诸实践的过程,所以,始终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上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体察群众的情绪,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树立为民用权的权利观,竭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结合实际,分管战线人社局、民政局、信访等重点关乎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单位部门较多,工作中我将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全面掌握宝清实际,切实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群众,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的成果。
总之,权力既责任,权力既担当,这是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要求,更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追求。我将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长期坚持严以用权,以法为戒、践行公正,以身作则、尽责为民;在行使权力时依照法律,讲求公正,倾力为民,全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